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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域名注册一年后“丢失”

作者:admin 来源:不详 发布时间: 2008-06-04 08:50 点击:
双方告上公堂法官调解息纷争 为宣传公司形象,腾丰广告公司委托专业服务公司注册了两个互联网域名。不料因代理公司疏忽,公司域名在一年后被他人抢占。为此,腾丰广告公司将盈科商务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徐汇区法院法官对双方做了悉心调解

网络域名注册一年后“丢失”

    双方告上公堂法官调解息纷争

    为宣传公司形象,腾丰广告公司委托专业服务公司注册了两个互联网域名。不料因代理公司疏忽,公司域名在一年后被他人抢占。为此,腾丰广告公司将盈科商务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徐汇区法院法官对双方做了悉心调解,最后双方握手言和。 

    腾丰公司诉称,两年前为筹建公司网站,特别委托盈科公司代理注册了公司中英文两个域名,约定服务期分别为2年。为此,盈科公司收取了共656元的域名注册费。嗣后,腾丰公司为网站建设和先期宣传做了大量的工作。孰料,去年6月,正当腾丰公司一切准备就绪即将使用域名时,却发现自己的中文域名已被他人使用。见此情形,腾丰公司随即与盈科公司取得联系。让腾丰公司意外的是,据盈科公司称由于工作疏忽只为其注册了一年的服务期,第二年域名可能已被他人抢占。对此,盈科公司表示愿意按照域名费的2倍即500元补偿。但腾丰公司认为自己为推广网站域名已花费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包括在DM《今日旅游快讯》的每一期每一页上都印有该公司的中文域名,并就这 两个域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,还印制了其他大量的推广资料。现中文域名被他人使用,造成腾丰公司巨大经济损失,故诉至徐汇区法院,要求盈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 

    法院经审理后发现,注册网站域名已成为企业推广、宣传自己的一种普遍方式,有些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。法官对原、被告双方做了耐心的调解。最后,盈科公司同意为腾丰公司找回被抢占的中文域名,并作出相应的补偿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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